日
期:2005年9月28日(星期三) |
會
場:國立政治大學行政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
(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) |
議 程 內 容 |
時 間 |
入場時間 |
09:00∼09:30 |
貴賓致辭:翁岳生院長(司法院院長)
開幕致辭:蔡墩銘教授(國際刑法學會臺灣分會理事長) |
09:30∼09:45 |
第一場 |
主持人:許玉秀大法官(司法院大法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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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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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目:規範保護目的理論(Die
Lehre vom Schutzzweck der Norm)
報告人:Prof.
Dr. Ingeborg Puppe(德國波昂大學法學院教授) |
09:45∼10:45 |
中場休息 |
10:45∼11:00 |
第二場 |
主持人:朱石炎教授(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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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(二) |
題目:財經犯罪與刑事法
報告人:陳志龍教授(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) |
11:00∼11:20 |
報告(三) |
題目:企業犯罪(Unternehmenskriminalitaet)
Prof. Dr.
Bernd Schuenemann著
報告人:薛智仁先生(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院博士生) |
11:20∼11:40 |
綜合研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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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40∼12:00 |
午餐時間 |
12:00∼13:30 |
第三場 |
主持人:李震山教授(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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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(四) |
題目:司法院大法官暫時處分之理論基礎
報告人:陳慈陽教授(臺北大學法學系教授) |
13:30∼13:50 |
報告(五) |
題目:無指紋則無身分證?
換發國民身分證與強制全民按指紋的憲法爭議
報告人:黃昭元教授(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) |
13:50∼14:10 |
報告(六) |
題目:自由主義、社群主義與憲法解釋
─釋字第554號關於通姦罪合憲解釋的論述基底分析
報告人:江玉林(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) |
14:10∼14:30 |
報告(七) |
題目:論政黨經營事業之法律限制
報告人:陳耀祥教授(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) |
14:30∼14:50 |
綜合研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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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50∼15:20 |
中場休息 |
15:20∼15:40 |
第四場 |
主持人:
蔡墩銘理事長(國際刑法學會臺灣分會理事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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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(八) |
題目:少年保護事件程序與證據法則
報告人:何賴傑教授(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) |
15:40∼16:00 |
報告(九) |
題目:私人違法取得證據之評價與衝突解決
─評最高法院九十二年臺上字二六七七號判決
報告人:楊雲驊教授(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) |
16:00∼16:20 |
綜合研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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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20∼16:40 |
閉幕致辭:黃程貫院長(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) |
16:40∼16:50 |
謝
辭:蘇俊雄教授(司法院前大法官、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) |
16:50∼17:20 |